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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办理离婚需要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9:59:20    

在厦门办理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并遵循一定的流程。以下是详细的说明: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双方身份证原件

双方户口簿原件

双方结婚证原件

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起诉状

身份证

结婚证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及财产子女情况的相关证据,例如家暴、出轨证据,财产权属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

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诉讼离婚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

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注意事项

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提供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证件一致性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到有关部门更正。

补办证件

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的,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冷静期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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