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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启用!五华区新增五一路婚姻登记点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1 19:15:00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营造更便捷、温馨、浪漫的婚姻登记环境,五华区民政局经精心筹备,即将于2025年5月8日,启用五华区五一路婚姻登记点开展结婚登记工作。

新登记点提供免费复印、政策咨询、结婚登记、颁证服务等“一站式”服务,设置了婚姻登记点、室内、外颁证区域,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仪式感,为市民朋友们带来更多幸福美好生活新体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五华区五一路婚姻登记点目前仅受理云南省户籍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及补证业务仍需到昆明市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办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城6栋2楼)。

二、工作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五一路118号,云南美术馆旁。

三、受理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户口属云南省内居民;

(二)双方当事人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三)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四)双方当事人均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

四、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不同婚姻状况,对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如下:

(一)未婚: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二)离婚后再婚: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离婚证或生效的司法文书原件(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

(三)丧偶后再婚: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配偶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

(四)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尺寸(长x宽):5.3厘米x3.5厘米。

(五)现役军人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点进行办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需为云南省户籍。

(二)为确保结婚登记顺利,请当事人提前核对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身份证已过期请及时更换;身份证和户口簿等相关信息是否相符,如不相符请提前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正。

咨询电话:0871-64154520

六、交通指南

可以选择乘坐48、10路公交车至艺术剧院站下车,步行约150米即可到达,或乘坐地铁3号线至五一路站A口出站,步行约230米即可到达。开车可以将车停至云南美术馆停车场。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让美好的爱情在美丽的城市中留下永恒的印记。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6日

来源:五华区民政局、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姜蕾

审核:陈唯一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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