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丽水护照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2 03:19:21    

在丽水办理护照,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白色背景)彩照两张。

如果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选择办理地点

丽水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商会大厦三楼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港头受理点:位于大港头派出所内,具体地址建议联系当地派出所获取详细信息。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办证中心:地址为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三楼,出入证中心1-8号窗口。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递交申请,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以通过机器、网上或手机APP自助填表。如果填表时自动获取并打印二代身份证相片,则可以免交填表照片。制证电子照片由受理机构免费为申请人采集。

受理:受理人员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批: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签发普通护照决定,并将相关数据推送制证部门。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签发普通护照决定,制作《不予批准签发出入境证件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制证: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加注办理

如果需要办理护照加注,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加注及补、换发申请审核表》。

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白色背景)彩照两张。

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及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建议您提前联系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线上服务获取最新信息,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