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8:0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未获法院支持,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具体规定如下:
若法院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在普通程序下,从第一次起诉到第二次起诉,可能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
若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简易程序不适用于第一次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再次起诉,因为需要等待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意味着,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原告必须等待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未获法院支持,原告需要等待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诉讼。在等待期间,法院会给双方一定的时间冷静思考,并可能为可能的和解创造机会。如果在这六个月内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出现,原告可以随时提起第二轮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