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4 13:34:00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3日讯 咨询:我母亲缴纳的是烟台市的居民保险,她最近身体不舒服,想去医院住院做检查,请问居民保险是否有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复: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每次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入、出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以入院时间计算。我市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18万元,二档缴费及各类在校大学生、未成年居民为22万元。(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 王道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