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22:22
纪检办案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约谈函询
提醒谈话
警示谈话
批评教育
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
责成退出违纪所得
限期整改
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党纪轻处分,如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
政务轻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组织调整,如停职(停职检查)、调整(调离)职务(岗位)、免职、责令辞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荣誉称号
党纪重处分,如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涉嫌违法立案审查
这些形式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不同处理方式,旨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保持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