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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费多少钱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9:56:21    

公告费的收费标准主要 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性质和金额。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告费的收费标准:

一般公告费用

公告费每次交纳十元至五十元,不另收费。

超过一万元案件的公告费用

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特定类型案件的公告费用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不满一千元,每件交五十元。

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法院公告的特别规定

自2024年1月1日起,法院公告将全部刊登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传票及起诉状的公告费用为200元/件。

建议

法院公告:如果需要在法院公告网上发布公告,传票及起诉状的公告费用为200元/件。

其他公告:对于其他类型的公告,费用通常在十元至五十元之间,具体费用根据案件性质和金额而定。

请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金额选择合适的公告方式和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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