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居住权是什么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0:06:20    

居住权是指 对他人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是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的约定,对他人的住宅进行占有和使用,但并不拥有该住宅的所有权。

居住权的特点包括:

居住权是独立的用益物权:

居住权人对房屋进行专属和排他地利用,与租赁权不同,租赁权是债权,不具备物权效力。

居住权主体有限:

居住权只能由特定的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成为居住权主体。

客体为他人的住宅:

居住权的客体是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包括自己所有的房屋。

居住权具有排他性:

居住权人对其权利范围内的住宅部分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排他性权利,不受所有权人和第三人的干涉。

居住权具有时间性:

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默认为终身。

居住权一般无偿:

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所有人支付对价,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以维持居住。

居住权不可转让:

居住权人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但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出租其居住的部分房屋。

居住权的设立形式包括通过合同订立和通过遗嘱设立两种方式。这一制度的引入,为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灵活满足人们的不同住房需求提供了更多选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