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09 09:20:00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佳
北交所现巨额罚单。
日前,同辉信息(430090.BJ)披露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经查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同辉信息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四年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283.14万元、虚增利润3186.59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同辉信息及五名时任高管罚款3550万元。其中,同辉信息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的罚款;公司实控人戴福昊被给予警告,处以1150万元的罚款,并被禁入市场十年。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同辉信息此次被查出财务造假行为,均集中在其上市前。上市后,同辉信息业绩表现不佳。2021年从新三板精选层平移至北交所上市之后,同辉信息在上市次年就陷入亏损。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同辉信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下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下同)累计分别亏损2.6亿元、2.65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同辉信息资产总额1.93亿元,负债率52.88%,货币资金仅1909.8万元。而此次被罚的900万元,占同辉信息货币资金的比例超过47%。
四年虚增利润3186.59万
2024年3月末,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同辉信息及实控人戴福昊及原共同控制人崔振英被证监会立案。
2025年9月5日,北京证监局对同辉信息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辉信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北京证监局调查完毕,北京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同辉信息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同辉信息披露的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同辉信息2018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017.30万元、961.70万元、1497.61万元、1806.53万元,分别虚增利润1046.43万元、814.86万元、737.48万元、587.82万元,四年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283.14万元、虚增利润3186.59万元。
北京证监局认为,同辉信息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同辉信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的罚款;对同辉信息实控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戴福昊给予警告,并处以115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5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700万元的罚款;对同辉信息原共同控制人、时任副总经理崔振英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0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同时,北京证监局还对同辉信息时任财务总监姬海燕,同辉信息时任董事、同辉信息案涉子公司科影视讯时任经理赵庚飞,同辉信息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250万元、250万元的罚款。
北京证监局指出,戴福昊、崔振英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该局拟决定对戴福昊、崔振英分别采取10年、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综上,此张罚单中,同辉信息及五名时任高管合计被罚3550万元。
屡因信披问题被罚
同辉信息此次被查出的财务造假行为,均集中在其上市前。
资料显示,作为一家以数智化场景解决方案为核心竞争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辉信息专注于将数字显示、虚拟现实、声学及人工智能技术与行业场景深度融合,为客户提供智能化、高价值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数字化转型、提升运营效能。
2008年,同辉信息成立,2011年在新三板挂牌。2021年11月,北交所开市,同辉信息作为新三板精选层存量企业之一,被平移至北交所上市。
上市后,同辉信息业绩表现不佳。
2021年至2024年,同辉信息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67亿元、3.36亿元、1.91亿元、2.0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17.2万元、-4650.22万元、-1.28亿元、-7194.41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607.13万元、-5081.49万元、-1.29亿元、-7088.5万元。上市次年,同辉信息就陷入亏损。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同辉信息实现营业收入3720.12万元,同比下降78.66%;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亏损1438.61万元、1429.57万元,同比增亏50.84%、48.89%。
粗略计算,三年半时间,同辉信息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2.6亿元、2.65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同辉信息资产总额1.93亿元,负债率52.88%,货币资金仅1909.8万元。此次被罚的900万元,占同辉信息货币资金的比例超过47%。
长江商报记者还注意到,本次被重罚之前,同辉信息已多次因信披问题收到监管罚单。
2023年2月,因戴福昊在2022年通过向两名自然人转账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占用发生额7349.39万元,北京证监局对同辉信息及戴福昊出具警示函。
除了上述资金占用问题之外,同辉信息在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中,将占用款项分散调整至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库存商品等科目中,导致三份定期报告存在错报。公司董事长戴福昊、财务总监姬海燕故意隐瞒,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签署了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2023年3月,北交所对同辉信息、戴福昊、姬海燕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4年5月,因同辉信息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累计调减营业收入3225.17万元,累计调减净利润2296.83万元,上述调整涉及金额较大。同辉信息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错报,构成信披违规,北交所对同辉信息、戴福昊、崔振英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