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9 19:18:00
瑞丰光电5月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在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龚伟斌、财务总监陈永刚、董事会秘书刘雅芳对上述相关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龚伟斌、陈永刚、刘雅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600962,重大资产重组!
IPO雷达|恒运昌产能连续三年超负荷运行,六成收入来自第一大客户拓荆科技
兴隆局公司 羊肚菌丰收采销忙
福建省出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阜阳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2025年)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