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7:48:03
计划生育手术的报销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证明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死亡证明)
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材料准备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属区的医保中心进行申报。
社保保险管理官方平台提出申请,提交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并在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报销范围包括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术及复通术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