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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怎么使犯人招供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1:32:19    

警察使犯人招供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诱供

利益诱惑:警察可能会以某种利益为诱饵,如承诺从宽处理、不追究刑事责任或以其他没有根据的威胁相加,来诱使犯罪嫌疑人招供。

暗示性提问:讯问人员可能会通过提问的方式暗示犯罪嫌疑人如何回答,从而使其按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供述。

逼供

肉刑和变相肉刑:包括拳打、脚踢、警绳、勒绑、电击、手铐紧夹、火灼、水灌、悬吊、车轮大战轮番讯问、长时间不让睡觉、站立、举手、弯腰、饥饿、暴晒、罚冻、罚跪等。

精神折磨:长时间的精神折磨,如疲劳轰炸、不给大小便等,使被讯问者陷入极度恐惧和痛苦中,从而屈从。

欺骗

虚假承诺:警察可能会欺骗犯罪嫌疑人,如声称已经掌握证据、其他人已经招供、自首可以从轻处理等,来诱使其招供。

诱导性提问:在提问中包含期望的回答内容,使犯罪嫌疑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顺杆爬。

压力

疲劳战术:通过长时间不让犯罪嫌疑人休息、吃饭、喝水等,迫使其在极度疲劳和困乏中招供。

威胁:以不招供将受严惩等威胁手段,迫使犯罪嫌疑人招供。

证据利用

展示证据:通过展示犯罪嫌疑人的视频、指纹、赃物等证据,迫使其承认罪行。

指供和诱供:在提问中包含希望得到的回答,诱使被讯问者“顺杆爬”。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手段均存在法律风险,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执法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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