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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什么情况拘留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1:33:50    

执行局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拘留人:

拒不履行判决、裁定

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以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手段。

妨害执行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未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

其他严重妨碍执行的行为

例如,被执行人阻碍执行人员执行公务、对执行人员实施暴力或者威胁等行为,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被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若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法院可对其进行拘留。

擅自处分财产

擅自处分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其他情形

如被执行人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等。

司法拘留是一种严厉的民事制裁措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拘留前,执行法院需依照法定程序报请院长批准,并且对于异地拘留,还须协调被拘留人所在地的法院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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