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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碍公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37:49    

妨碍公务是指 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客观上,它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而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威胁则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犯妨碍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也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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