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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个人如何立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8:19:30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为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具体如下:

1.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 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一般会被立案处理。

2. 存在特殊情况的,如:

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

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

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利用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数额达到 一千元以上即可立案。

报案程序一般为:

1. 报案至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资料,如即时通讯记录、电话录音和资金流转证据等。

2.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立案。

3.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且符合立案条件,将立案并通过侦查获取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反之,则不予立案。

4.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立案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或公安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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