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5:41:28
楼房防火墙的设置位置如下:
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并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这是为了确保防火墙在火灾发生时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耐火性。
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这一措施尤为重要。
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0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防火墙应设置在建筑中不同防火分区之间,是划分不同防火分区的关键结构。例如,在高层建筑中,防火墙常常设置在不同功能区域(如住宅与商业部分)之间,明确划分各个独立的防火分区。
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综上所述,防火墙的设置位置应综合考虑建筑的结构、耐火极限、功能需求以及防火分区的划分,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