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22:28
公休年限的计算主要依据职工累计的工作年限,具体标准如下: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此外,如果职工在参加工作之前有服兵役、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计划经济时期转正前在转正单位的临时工工龄等情况,这些工龄应当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年限综合累计计算。
用人单位在安排职工年休假时,应当考虑职工的工作时间和本人意愿,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如果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包括:
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这些规定确保了职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