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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设质押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3:50:20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财产不得设立质押:

1. 不动产,如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2.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3.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4.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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