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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需要提供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11:50    

申请再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具体的再审请求;

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裁判文书副本

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主要证据复印件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支持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材料清单及电子文本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存在新的证据,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证据副本。

如果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以上材料需按照要求提交,以确保再审申请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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