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10:50
在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年限,并有正式档案作为证明的人员。
如上山下乡的知青,返城安置的工作人员,且配有档案加以证明。
在军队服役期间的工作经历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具体包括2012年7月1日以前的城镇籍退伍人员。
如高空作业、井下作业、高温作业等,其工作年限也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少部分不能按本人平均工资补齐补偿费的试点县的居民,也属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范围。
其军龄同样可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在一次性缴纳不少于15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因特殊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但在特殊时期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年限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
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这些人群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提供完备的劳动人事档案、连续工龄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认定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