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11:50
主物和从物是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存在的物,它们在经济用途上相互联系,并存在主从关系。具体定义如下:
能够独立存在,但需要与其他物(从物)共同使用才能发挥其主要效用的物。
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主物起主要作用,从物起辅助和配合作用。
例如,拖拉机与拖犁的关系中,拖拉机是主物,拖犁是从物。
辅助主物发挥效用的物,它本身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与主物结合使用。
从物在物理上独立,但在经济用途上依赖于主物。
从物通常不改变其形态和性质,只是辅助主物完成其功能。
例如,船与配合其使用的桨的关系中,桨是从物。
从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从物必须与主物属于同一人所有。
从物在物理上可以独立存在,但在经济用途上需要与主物结合使用。
从物的主要作用是辅助主物发挥效用,而不是构成主物的成分。
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在法律上,主物和从物的关系通常意味着对主物的处分会影响从物,从物随主物的转移而转移,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这种分类在法律上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物权法和合同法中,主物和从物的概念有助于明确物的归属和使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