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23:56
填写户口本上的职业时,应 如实填写本人所做的具体工作。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如果是负责人,应注明具体职务名称,如“局长”、“处长”、“科长”。
如果是一般工作人员,可填“科员”、“办事员”等。
商业、服务人员:
可填“售货员”、“厨师”等。
要填“粮农”、“棉农”、“菜农”、“渔民”、“牧民”等。
可填“钳工”、“汽车司机”等。
在所登记的职业前项冠以“个体”二字,例如“个体修理皮鞋”、“个体卖菜”等。
在所登记的职业前须冠以“临时”二字,例如“临时瓦工”。
填写“无业”。
建议您在填写户口本职业时,先确定自己的具体工作性质,然后按照上述分类选择合适的职业名称填写。如果不清楚具体职业分类,可以携带腹稿或在登记处确定清楚后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