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10:58:41
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是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的下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则以其300%为缴费基数。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则以其60%为缴费基数。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在300%至60%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申报缴费基数。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则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养老:单位按基数的20%缴纳,个人按基数的8%扣缴。
失业:单位按基数的1.5%缴纳,个人按基数的0.5%扣缴,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扣缴比例不同,一般按基数的1%缴纳,个人不缴。
生育:外地户口员工不上此险,北京户口员工单位按基数的0.8%缴纳,个人不缴费。
医疗:单位按基数的9%+1%缴纳,个人扣缴2%+3%。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均按基数的8%缴纳,若单位条件好可申请提高到10%。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
不同地区的社保和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及时更新:每年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会进行调整,职工需要及时关注并按规定申报新的基数。
保留证据:职工需要妥善保管工资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申报基数时能够提供准确的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