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16:21
防免关系,也称为相邻损害防免关系,是指 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防止和避免损害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主要涉及因使用自己的不动产而对相邻不动产的安全造成影响时的预防措施和权利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当一方在挖掘土地或建造建筑物时,不得使另一方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受到损害或构成损害危险。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相邻一方可以请求停止施工、消除危险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指相邻一方有权要求禁止相邻另一方煤气、蒸气、臭气、烟气、热气、灰屑、噪音、无线电波、光、振动及其他相类似物质的侵入,除非侵入轻微或按当地习惯认为应予容忍。
涉及因建筑物装修可能导致的相邻防盗安全问题。
在建造建筑物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涉及因不动产使用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包括对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预防和排除的义务。
处理相邻损害防免关系时,应遵循《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避免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