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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有哪些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48:20    

租房时,租客和出租人各自享有一定的权利。以下是租客和出租人各自享有的主要权利:

租客的权利

房屋使用权:

在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租客享有房屋的使用权。

要求修缮:

租客可以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自然损坏一般由出租人负责。

转租权:

经出租人同意,租客可以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房屋时,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

拆迁安置权:

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时,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

损害赔偿权:

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或造成租客损失时,租客可要求赔偿。

出租人的权利

收取租金:

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监督使用:

出租人有权监督房屋合理使用。

提前收回:

在特定情况下,如合同约明或合理原因,出租人可提前收回房屋。

终止合同:

出租人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如有损失可要求赔偿。

续签权:

出租人有权决定是否同意续签出租合同。

添附物处置权:

出租人有权决定租赁物添附物的处置,如约定承租人拆除恢复原貌。

以上权利和义务通常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并受《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合同内容和当地法律法规而异,建议在签订租房合同时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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