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7:34:51
深圳的生育保险政策要求,职工需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12个月),才能在怀孕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包括在怀孕孕检时凭社保卡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直接结算,以及未满1年生育时生育津贴的发放等。
因此,建议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怀孕前至少提前12个月开始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以确保在怀孕期间能够顺利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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