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2 12:48:45
毕业生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步骤如下: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证或校园卡(如适用)。
居住证明(如适用,例如居住证)。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所在系或二级学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由辅导员签字、盖章。
再携带已盖章的证明与个人证件,前往学校保卫处审核、盖章。
最后,携带所有已盖章的证明与个人证件,前往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可以通过当地公安部门的线上服务平台(如“粤省事”App、随申办市民云APP等)提交申请,并按照步骤完成申办。
委托他人办理
(如适用):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以委托家属,需要出具委托书及公证书。
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咨询具体要求。
复印件和原件均需提交,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某些情况下,如单位招聘、出国签证等,可能还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单位介绍信等。
通过以上步骤,毕业生可以顺利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