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23:55
开具建安发票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如果您是自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和建筑业劳务发生地开具《建筑业发票》。
如果您是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在相应地点为您代开。
《代开建筑业发票申请表》
施工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付款方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供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建筑劳务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涉及扣除项目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业项目付款证明》(双方盖章确认)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完税凭证、代扣缴税款凭证或减免税证明
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开具,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相应模块进行操作。
也可以亲自到所在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并提供所需的个人或单位证件及合同等。
如果是到地税局领购空白发票并自行开具,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具体比例依据当地规定而定。
如果是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通常会在开票时直接缴纳相应税款。
《建筑业发票》应使用计算机开具。
发票开具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交付或下载,或直接打印发票。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开票,并确保所有文件和信息准确无误,符合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需要注意的是,税法和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操作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