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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构成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54:50    

贪污罪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一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确立,旨在保护公共财产不受侵犯,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犯罪主体:

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类人员因其职位具备一定的权力和便利条件,才有可能实施贪污行为。

主观方面:

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在心理上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希望该行为实现。

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客观方面:

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资金的财产,以及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综上所述,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其构成要件涵盖了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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