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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师产假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4:04:51    

福建教师产假一般为 158天至180天,具体天数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而定。

基本产假: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延长产假: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因此,福建女教师的产假为98天加60天,共计158天。

特殊情况:

若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具体执行需参照学校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福建教师的基本产假为98天,若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则产假可延长至158天,具体天数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政策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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