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45:19
贫困生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 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5. 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6. 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7. 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8. 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9. 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10. 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11. 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1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学习勤奋、生活节俭,且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以上条件可能因地区、学校及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具体申请时应以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提供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