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8:32:08
刑讯逼供是指 对嫌疑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甚至精神刑等残酷手段,以逼取其供述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被讯问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可能导致被讯问人伤残、死亡,以及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刑讯逼供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与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具体手段包括:
如捆绑、悬吊、毒打、电击等野蛮残暴的手段,对嫌疑人的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
如罚跪、罚站、罚晒、冻饿以及不让嫌疑人休息的“车轮战”等,对嫌疑人的肉体和精神进行折磨。
以武力或言辞恫吓、胁迫嫌疑人,使其在心理上产生恐惧、忧虑,进而屈服招供。
以给嫌疑人某种不可能实现或者不准备实现的许诺为诱饵,套取其口供。
讯问人员将一些未经查实的案件事实情节,要求嫌疑人按所指内容供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讯逼供是被严格禁止的,触犯刑讯逼供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