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6:24:55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其他免税车辆,例如回国服务留学人员的自用车、来华专家自用进口车(限1辆)等。
建议在购买车辆前,核实车辆类型是否符合上述免税条件,以确保合法享受免税政策。